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第九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为信访工作部门配备充足、合格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训。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配备录音录像等设备设施。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增强运用效果。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信访工作顺利开展。为信访工作部门配备充足、合格的工作人员,加强对信访干部的培训。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场所,配备录音录像等设备设施。加强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增强运用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