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信访工作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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