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普通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七条
普通型保险产品的产品说明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产品基本特征
产品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投保范围、保险期间、交费方式、保单利益、等待期、犹豫期等。
(二)利益演示
1.以表格形式演示普通型保险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表格中至少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1)各年度保险费及累计保险费;
(2)满期给付、身故给付、疾病给付、医疗补偿、退保金等保证利益。
2.保险期间10年或者少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保险期间大于10年的,应当逐年演示前10年各保单年度末的保单利益。
(三)犹豫期及退保
1.犹豫期的起算时间、天数及投保人在犹豫期内享有的权利;
2.犹豫期后退保需扣除的费用以及退保金的计算方法。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