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的通知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第二十五条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是不确定的,实际投资收益可能会出现亏损;利益演示仅基于假定的投资收益,不代表未来的实际收益;
(二)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比例或者金额。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信息披露
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回访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投资回报是不确定的,实际投资收益可能会出现亏损;利益演示仅基于假定的投资收益,不代表未来的实际收益;
(二)确认投保人是否知悉费用扣除项目及扣除比例或者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