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七条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省级以下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度将本级质控中心设置和调整情况向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