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运行和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

专家委员会(组)及亚专业专家组调整周期为4年。质控中心解除挂靠关系后,专家委员会(组)及亚专业专家组同时解散。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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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