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规定的通知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运行和监督管理第三十七条专家委员会(组)及亚专业专家组调整周期为4年。质控中心解除挂靠关系后,专家委员会(组)及亚专业专家组同时解散。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