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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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