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三十八条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馆参照本规程执行。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