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三十二条

第六章 条件与保障

第三十二条

图书馆应当配备书架、阅览桌椅、借阅台、报刊架、书柜、计算机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并有计划地配置文件柜、陈列柜、办公桌椅、借还机、打印机、扫描仪、电子阅读设备、复印设备、文献保护设施设备、装订、安全监测等相关设备。设施、设备应当符合学生年龄使用需要。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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