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应用与服务第二十六条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鼓励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