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图书馆与文献信息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图书馆应当建设文献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建立数据长期保存机制,妥善保护师生个人信息、借阅信息及其他隐私信息,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保障信息安全。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图书馆与文献信息管理
图书馆应当建设文献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建立数据长期保存机制,妥善保护师生个人信息、借阅信息及其他隐私信息,不得出售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向他人提供,保障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