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三章 图书配备与馆藏文献信息建设

第十二条

图书馆应当把《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分类比例表》(附表二)和教育部指导编制的《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合理配置纸质书刊。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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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