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十条

第三章 图书配备与馆藏文献信息建设

第十条

图书馆藏书量不得低于《中小学图书馆(室)藏书量》(附表一)的规定标准。建立完善增新剔旧制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应当不少于一本。图书复本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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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