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报送信息遵循真实、及时、完整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