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第二十条

第四章 报送方式

第二十条

电力监管机构根据履行监管职责的需要,要求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及时报送有关信息的,电力企业、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交易机构应当按照要求报送。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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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