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八条
第八章 执行和结案
第六十八条
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结案报告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由被处罚人自觉履行完毕的; (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 (三)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 (五)决定撤销立案的; (六)其他应予结案的情形。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八章 执行和结案
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制作结案报告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由被处罚人自觉履行完毕的; (二)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完毕的; (三)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四)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 (五)决定撤销立案的; (六)其他应予结案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