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

第八章 执行和结案

第六十六条

民航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超过30日,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民航行政机关应当下达催告书。 催告书送达10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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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