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六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第八章 执行和结案第六十六条民航行政机关实施加处罚款超过30日,当事人仍不履行的,民航行政机关应当下达催告书。 催告书送达10个工作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民航行政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