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

第七章 违法所得的认定

第六十一条

民航行政机关可以委托无利害关系且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违法所得的认定等工作。 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独立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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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六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