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章 普通程序 / 第四节 决 定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履行陈述、申辩。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