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普通程序 / 第四节 决 定
第四十五条
民航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当事人有除依法应当退赔之外的违法所得的,一并告知拟没收的违法所得数额。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普通程序 / 第四节 决 定
民航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当事人有除依法应当退赔之外的违法所得的,一并告知拟没收的违法所得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