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四十三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五章 普通程序 / 第三节 听 证第四十三条延期、中止听证的情形消失后,听证主持人应当及时恢复听证,并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听证参加人。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