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县级以上农业管理部门的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当出示或佩戴农业行政执法证。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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