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九条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运河遗产所在地标识系统,并向公众提供真实、完整的大运河遗产信息。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