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大运河遗产所在地标识系统,并向公众提供真实、完整的大运河遗产信息。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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