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对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设置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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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