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对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设置建筑结构地震反应观测系统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