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的,依据《植物检疫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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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