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章 农业植物疫情报告第十一条农业植物疫情被扑灭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植物检疫机构按照农业植物疫情报告程序申请解除。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