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涉及特种设备、民用爆破、消防(火灾)等方面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