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六条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阶段,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