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其他教育机构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在学校注册的其他受教育者在学校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参照本办法处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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