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幼儿园发生的幼儿伤害事故,应当根据幼儿为完全无行为能力人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处理。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