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事故损害的赔偿

第二十三条

对发生学生伤害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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