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尾矿,是指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二)尾矿库,是指用以贮存尾矿的场所。 (三)封场,是指尾矿库停止使用后,对尾矿库采取关闭的措施,也称闭库。 (四)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包括尾矿库所属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尾矿库管理维护单位。
- 制定机关
- 生态环境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办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尾矿,是指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出的矿石,经选矿厂选出有价值的精矿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二)尾矿库,是指用以贮存尾矿的场所。 (三)封场,是指尾矿库停止使用后,对尾矿库采取关闭的措施,也称闭库。 (四)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包括尾矿库所属企业和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尾矿库管理维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