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二章 污染防治第十八条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尾矿库上游、下游和可能出现污染扩散的尾矿库周边区域,应当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