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第二章 污染防治

第十八条

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尾矿库上游、下游和可能出现污染扩散的尾矿库周边区域,应当设置地下水水质监测井。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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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