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章 污染防治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尾矿库实际情况,配套建设防渗、渗滤液收集、废水处理、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等污染防治设施。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