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其他有关安全检查管理规定的,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