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八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