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积极配合铁路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不得拒绝、阻挠。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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