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安全检查实施

第二十七条

对及时发现旅客携带禁止或者超过规格、数量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或者托运禁止托运的物品,有效避免、减少旅客运输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奖励。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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