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安全检查实施

第二十一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及时调整车站安全检查通道的开放数量,确保旅客进站畅通,日常旅客安全检查等候一般不超过5分钟。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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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