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安全检查实施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实施人工检查。人工检查时,一般由旅客自行出示携带或者托运物品,必要时可以由安全检查人员检查,但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公开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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