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安全检查实施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实施人工检查。人工检查时,一般由旅客自行出示携带或者托运物品,必要时可以由安全检查人员检查,但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公开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移至适当场合检查。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安全检查实施
安全检查人员发现可疑物品时应当实施人工检查。人工检查时,一般由旅客自行出示携带或者托运物品,必要时可以由安全检查人员检查,但旅客应当在场。 安全检查人员认为不适合公开检查或者旅客申明不宜公开检查的,可以根据实际,移至适当场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