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旅客运输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十四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为安全检查人员提供必要的健康保护,值机人员连续值机工作时间和再次值机间隔时间应当有利于保护身体健康,有利于提高安全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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