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八条第二章 职 权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沟通机制,全面听取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合理吸收采纳;不能吸收采纳的,应当做出说明。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