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二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有关任务。专门委员会(工作小组)对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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