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公办的幼儿园和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本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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