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十五条
第四章 组织规则
第十五条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
- 制定机关
- 教育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组织规则
有教职工8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足80人的学校,建立由全体教职工直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制度。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其内部单位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或者教职工大会制度,在该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权。 教职工大会制度的性质、领导关系、组织制度、运行规则等,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