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依职权的听证

第三十四条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部门应当根据听证会记录制作听证纪要,听证纪要应包括听证会的基本情况、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及采纳情况。 依据听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决策应当附具相关听证纪要。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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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