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听证规则第二十九条

第四章 依职权的听证

第二十九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以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承办部门根据听证事项情况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指定的听证会代表应当具有广泛性、代表性。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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