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八十四条

第六章 测 井

第八十四条

下井仪器遇阻时,操作人员应当将仪器提出井口,通井后再进行测井作业。严禁遇阻强冲。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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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八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