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五十一条
第四章 工程设计
第五十一条
进站槽车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槽车及槽车驾驶员、押运员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槽车设置汽车专用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0欧姆; (三)槽车的防静电接地线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且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四)槽车的防静电接地连线采用专用导静电橡胶拖地线或者铜芯软绞线。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工程设计
进站槽车的防静电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槽车及槽车驾驶员、押运员持有合法有效的证件; (二)槽车设置汽车专用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0欧姆; (三)槽车的防静电接地线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且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四)槽车的防静电接地连线采用专用导静电橡胶拖地线或者铜芯软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