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煤层气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备满足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装备。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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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