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煤层气地面开采安全规程(试行)第三十七条第四章 工程设计第三十七条钻井工程地质设计应当收集区域地质资料,确定各含水层组深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